(一)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300万,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认定为自首。
(二)主动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争取立功情节,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尽快退赃退赔,展现悔罪态度,这在量刑时会被法院考虑。
(四)了解案件情况,查看是否存在不应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如对涉及金额或犯罪所得物品性质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