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异议处理
若未办理离婚登记,可与对方重新协商,达成新的财产分割协议。
若已办理离婚登记,可在离婚后一年内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不过,若法院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会驳回诉讼请求。
(二)继承财产分割异议处理
继承人可先自行协商。
协商不成,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依规和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