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这三种法定情形,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支持其请求。
(二)若一方有重大过错,可收集因该过错使婚姻未共同生活,或者因给付彩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且过错方行为加剧困难程度等相关证据,请求法院酌情判决返还部分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