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产为再婚夫妻共同财产,被继承人去世且未留遗嘱排除前妻儿子继承权,前妻儿子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被继承人在房产中所占份额。此时可先确定房产中被继承人的份额,再按法定继承程序进行分配。
(二)若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遗嘱,明确房产由他人继承,前妻儿子不能按法定继承继承该房产,应遵照遗嘱执行。
(三)若前妻儿子存在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法定丧失继承权情形,会丧失继承资格。这种情况下其他继承人可按法定程序继承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