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去,女方可通过诉讼解决,男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第一次起诉若无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可能不判离,第二次起诉结合情况可能判离。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当女方有离婚意愿而男方拒绝配合时,女方有权通过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女方作为原告,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等能证明婚姻关系和个人身份的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向男方送达传票等法律文书。在男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判决。但在离婚案件中,第一次起诉若女方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女方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判断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认定感情破裂,即便男方不出庭也可能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您在离婚诉讼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