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嫌销售假货7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人可以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认定为自首,从而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在司法机关询问过程中,要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有可能获得从轻处罚。若如实供述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可减轻处罚。
(三)积极筹集资金,向被害人退赔,尽量挽回被害人的损失,以此争取在量刑上得到从宽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