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者需先明确自身全部损失,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构成伤残时)等法定赔偿项目。
(二)若双方均为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内的部分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超出部分双方各承担50%。
(三)若一方是机动车,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赔偿后,超出部分通常机动车方承担60%-70%,非机动车或行人承担30%-40%。
(四)伤者要收集好相关票据和证明,先与对方及保险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