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交通事故死亡案,公安机关在立案后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且有逮捕必要,应及时整理证据材料,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二)公安机关要加快证据收集工作,确保证据真实充分,在证据收集顺利时尽快启动提请批捕程序,避免拖延。
(三)对于案件复杂、证据收集困难的情况,公安机关要合理安排警力,科学开展侦查工作,尽可能缩短收集证据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十五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