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在父母离婚确定抚养权归属时,可主动向法院表达自己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意愿,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想法。
(二)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母亲可积极争取抚养权,一般情况下会由母亲直接抚养。
(三)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都可收集自身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法院会综合考量以做出最有利于孩子的判决,同时子女的意愿也会适当参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