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能友好协商,可直接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明确变更事宜,此方式简便高效。
(二)若协商不成选择诉讼,需留意以下法院支持变更抚养权的情形:
1.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严重疾病或伤残,没能力继续抚养子女。
2.该方不尽抚养义务,甚至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会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有抚养能力。
4.存在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
起诉时要准备好证明上述情形的证据,并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