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洗钱8万,嫌疑人应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宽大处理。自首属于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
(二)若有能力,应积极退赃,将洗钱的8万及相关收益退还,这在量刑时会作为从轻情节考虑。
(三)若知晓案件其他相关线索,可以向司法机关检举立功,立功情节也能让量刑更有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