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12万已归还,鉴于挪用公款12万属数额较大,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案发前已全部归还本息,可争取从轻处罚;若情节轻微,可争取免除处罚。可积极收集归还本息的证据,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交代情况以证明情节轻微。
(二)若为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挪用12万已归还,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资金退还,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要保留好退还资金的凭证,向司法机关表明积极退赃的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