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诈骗金额70多万面临法律问题,嫌疑人应主动自首,如实供述罪行,争取认定为自首情节,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有立功表现,如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等,也可争取从轻量刑。
(三)尽快筹集资金,积极退赃退赔,诚恳地向被害人道歉,争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
(四)若存在共同犯罪,要证明自己在犯罪中的作用较小,争取从轻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