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让妻子同意离婚,可先协商,就解除婚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达成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冷静期后申领离婚证。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仅出轨且妻子不同意离婚时,法院不一定判离,需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才可能判决离婚。
(三)因出轨具有过错,妻子有权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法院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方面会考虑过错情况综合裁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