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让对方退还彩礼,可先与对方友好协商,说明未领证情况下彩礼按法律应退还的情况,争取和平解决。
(二)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给付彩礼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彩礼。
(三)若已共同生活,要注意保留彩礼用于共同生活开销的证据,避免被判定需返还过高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