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有充分证据证明老公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若发现老公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行为,可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可判其少分或不分。
(三)因对方过错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四)要在发现对方过错的合理期限内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