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赠与已超两年,通常不能要回钱,但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等情况,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法定撤销权。
(二)若超过一年除斥期间未行使撤销权,该权利消灭。
(三)若是附条件赠与,受赠人未满足条件,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不受两年时间限制。
(四)遇到问题,建议先和受赠人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