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若遭遇遗弃情况,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医疗证明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二)若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要积极履行告诉义务,维护被害人权益。
(三)若遗弃情节恶劣,如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等,群众发现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举报,协助司法机关处理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