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当事人除提供出轨证据外,还应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无法挽回的其他证据,如出轨方与他人的长期居住证明、受侵害方的心理咨询记录等。
(二)对于偶尔、情节轻微的出轨情况,若想离婚,可先尝试与对方分居一段时间,以证明双方感情已出现实质问题。
(三)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要清晰、有条理地陈述自己的诉求和证据,让法官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