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收诉讼文书并仔细阅读,了解原告的诉求与事实理由。
(二)决定是否同意离婚,若同意,思考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协商方案;若不同意,准备证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如共同生活照片、聊天记录。
(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表明自身观点与主张。
(四)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财产凭证、债务证明,涉及子女抚养的提供抚养能力和条件证明。
(五)按法院通知准时参加庭审,遵守法庭纪律,有序陈述观点、出示证据并辩论,对原告不合理诉求依据事实和法律反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