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离婚经济补偿,在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时,计算补偿数额要全面考量家务劳动时间、强度以及对另一方事业发展的支持等。例如一方长期操持家务,另一方事业有成收入高,补偿时就会把这些情况纳入考量。
(二)对于离婚损害赔偿,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情形下,会综合过错程度、侵害手段、行为方式、后果以及过错方经济能力来计算赔偿数额。像恶意重婚且隐匿转移财产的,赔偿数额可能高;偶尔与他人同居的,则依具体情节衡量。
(三)最终补偿或赔偿数额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