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确定贷款是否为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若是则为共同债务;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债权人无法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则为个人债务。
(二)尝试协商解决。双方就贷款分割进行沟通协商,达成一致分割意见。
(三)寻求法律途径。协商不成时,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