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法院调查,利用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情况。
(二)申请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以此促使其履行义务。
(三)申请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四)若发现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可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
(五)若暂时未发现财产,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时,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查询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该财产线索明确、具体的除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依职权调查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