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尝试与借款人友好协商,在交流过程中通过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方式,把借款金额、时间等重要信息确定下来,这些都能当作证据。
(二)若协商没成功,就收集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转账记录可证明钱已交付,证人证言能辅助证明借款事实。
(三)也可以让借款人补写借条或者还款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只要查证属实,都可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