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等待传票的当事人,如果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可在立案5天后大体留意是否收到传票,预估立案1个月左右开庭。适用普通程序的,在立案7天后多关注,开庭大概在立案1至2个月。
(二)若想确切知晓发传票时间,直接联系受理案件的法院咨询。
(三)若案件在规定审理期限内未审结,当事人可询问法院是否是因特殊情况申请了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