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女索要抚养费时,先判断自身情况是否属于特殊情形,即是否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二)若符合特殊情形,先尝试与父母友好协商,明确表达自己索要抚养费的需求。
(三)若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决父母是否要支付抚养费以及支付的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