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是否能拿到事故认定,若因特殊情况无法获取,收集现场照片、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明事故发生与损失的证据。
(二)和保险公司再次沟通,说明已收集的替代证据,书面明确提出重新审核理赔申请的诉求。
(三)若沟通没用,向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投诉,反映保险公司不合理拒赔情况。
(四)按保险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解决。仲裁要求双方有仲裁协议,诉讼要准备好证据和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