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即报警并提供事故线索,像肇事者特征、车辆信息等,协助警方追查肇事者。找到后可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若对方拒赔,可向法院起诉强制赔偿。
(二)未找到肇事者时,若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由保险公司先赔付,再向肇事者追偿。
(三)部分地区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符合条件可申请该基金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