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不同程序的大致开庭时间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一般会在立案后的一两个月内开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大概在立案后的两三个月左右开庭。
(二)考虑特殊情况。若案件涉及公告送达、管辖权异议等复杂程序,或者法院存在排期冲突、法官工作量大等情况,开庭时间会推迟,要做好心理准备。
(三)主动联系法院。立案后可联系法院询问具体开庭时间,这样能及时掌握案件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