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误工时间,可到医疗机构开具证明。若因伤致残,误工时间算到定残日前一天。
(二)确定收入状况。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算误工费;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若无法证明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根据确定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计算误工费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中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即误工费,其确定方式与上述内容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