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取抚养权时,若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以母亲抚养为原则,母亲可积极准备相关证据争取。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双方可从经济状况、生活环境、陪伴时间等方面提升自己的抚养优势,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要注重与孩子沟通,尊重孩子的意愿,让孩子表达自己想跟随哪一方生活。
(四)若发现对方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长期与第三者同居、对子女关心照顾少等,要收集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