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孩子年满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凭借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能够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就不用再给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可以先收集孩子劳动收入及生活水平情况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流水、收入证明等,确认符合条件后停止给付。
(二)若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但还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为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要继续支付抚养费。若父母与孩子对此有争议,可通过沟通协商确定抚养费金额和支付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