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一方付首付贷款买房,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一般判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共同贷款买房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婚前一方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付首付并贷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况,房产有其特殊处理方式。因为首付是个人财产支付,所以法院通常会将不动产判给登记方,但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范围包括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而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更倾向于公平合理地保障各方权益。若在离婚房产分割中遇到复杂状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