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行政拘留
可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按规定提出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等待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暂缓执行,最终处罚要看复议或诉讼结果。
(二)对于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像申请取保候审,不过要符合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条件,由司法机关审查决定。若不符合法定解除或变更条件,则不能解除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