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明确财产性质,一方婚前财产以及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仍归个人所有。
(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先由双方协商分割。
(三)若双方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四)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财产时该方可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的,可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