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路政管理常用文书填制方法一、行政处罚类文书填制方法1.1交通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填制方法
1、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使用本文书。
2、本文书编号为:“鄂交罚字”+执法单位所在地代码+执法门类代码+年度号+顺序号。执法单位所在地代码参照机动车号牌代码编定。公路路政执法门类代码为03,高速公路路政为05。
3、当事人为个人的,应填写姓名、国籍、证件号码;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填写单位名称全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
4、车(船)型栏。对车辆,按《行车证》或《道路运输证》上填写的车型填写。证件上填写内容与车辆实际不符的,按被查车辆的实际填写。划去括号内“船”字。
5、违法事实中的“时间、地点”为发现违法行为的时间与地点。
6、“事实”栏,载明违法的时间、地点、过程、危害后果和性质等。不得填写与案件无关的事实。
7、“处罚依据”栏,载明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
8、“处罚内容”栏,载明罚款的具体数额或警告。注意,当事人为公民的,罚款数额填写不能超过50元,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罚款数额填写不能超过1000元。
9、执法人员签名与证件号栏,由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的执法人员签上本人姓名和执法证件号码。注意填写工整、字迹清楚。
10、“交通行政处罚机关(印章)”,盖委托机关即交通局行政处罚专用章。1
1、“告知事项”栏。要求限期纠正的,应填写限定日期,并划去“立即”;要求立即纠正的,应划去“或在日内”四个字。是否立即纠正或者限期纠正以及在几日内纠正则视实际情况,留给当事人合理的改正时间。1
2、“备注”栏,如当场收缴罚款,则打“√”,否则打“×”1.2询问笔录填制方法
1、修改部分及理由在填制说明中增加了“表明自己身份”、“询问的具体时间”及“当事人拒绝签字时如何处理”等内容。增加上述内容后,文书内容更加规范、合法。这就是路政管理行政处罚书模板应该包含的内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