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可收集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聊天记录等,以此证明对方侵占财产以及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若婚姻关系存续且不打算离婚,面对一方恶意转移、损毁、挥霍等侵占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另一方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三)若打算离婚,可在离婚诉讼中请求对侵占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四)若离婚后才发现一方在离婚时有侵占财产行为,可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