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宅基地建房债务在夫妻离婚时,若为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则属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若为一方个人不合理开支或有相关约定且债权人知晓,则可能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指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宅基地建房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所产生债务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这类债务要共同偿还,当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先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而若能证明建房债务是一方个人不合理开支造成,或者夫妻间有财产和债务约定且债权人知晓,该债务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承担。不过在实践中,要证明债务性质需提供借款用途证明、夫妻财产约定等相应证据。如果遇到宅基地建房债务分割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