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可和男方就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后申领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若男方不愿离婚或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先调解,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结婚仅一个月,无法定离婚情形且男方不同意离婚,法院首次判离可能性小,但女方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法院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