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有有效遗嘱时,严格按照遗嘱内容分配房产,尊重老人意愿,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按遗嘱继承或接受房产。
(二)老人无遗嘱时,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共同参与分配。一般平均分配,但对生活困难又缺劳动能力的适当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少分或不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不均等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