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若发现所在组织疑似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标准,即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达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应及时抽身并收集如聊天记录、宣传资料、人员架构图等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遭遇诈骗时,若涉及财物价值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一般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保留好转账记录、通话录音、交易凭证等证据,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三)由于各地对诈骗数额标准有不同规定,可通过当地司法机关官网或咨询热线了解本地具体执行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