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债务性质: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共同事务,属夫妻共同债务,不知情方需共同承担;若仅为举债方个人消费等非用于家庭情况,一般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独自偿还。
(二)收集证据:不知情方若不想承担债务,可收集借款未用于家庭的证据,像消费记录、资金流向等,以此证明是对方个人债务。
(三)诉讼维权: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时,可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由法院判定债务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