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不愿离婚应对办法:在男方起诉后,女方可搜集夫妻感情未破裂的证据,例如双方共同生活温馨场景和互相扶持事例,向法院请求驳回男方离婚诉求。要是法院首次判决不准离婚,男方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
(二)女方同意离婚应对办法:女方可与男方协议离婚,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离婚协议,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若协商不成,女方要积极收集夫妻共同财产以及男方过错(如有)的证据,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维护自己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方面的权益,法院会依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