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尊重孩子意愿,与孩子充分沟通,了解其真实想法并在协商或诉讼中体现。
(二)准备能证明自身经济能力的材料,如工资流水、资产证明等,展示稳定的经济收入。
(三)整理生活环境优势的证据,像优质的居住条件、周边良好的教育资源等。
(四)证明自己品行良好且有足够时间陪伴孩子,避免有严重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行为。
(五)父母先自行协商孩子抚养权,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