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是否会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拘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从财物所有权角度分析
若手机已完成赠与 :当你将价值一万元的手机送给女方时,如果赠与行为已经完成,那么手机的所有权就转移到了女方手中。此时,你未经女方同意从她手上拿过手机并摔毁,该行为属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而言,5000元以上就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报案后,公安机关有可能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你进行刑事拘留。
若赠与未完成 :如果虽然你将手机交给了女方,但从各方面证据来看,赠与行为并未真正完成,例如双方有约定在特定条件下才完成赠与,而条件尚未达成,那么手机所有权可能仍属于你。这种情况下,你毁坏自己财物的行为通常不构成犯罪,也就不太可能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拘留。
其他影响因素
即使手机所有权已转移给女方,但在实际处理中,公安机关也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女方不追究你的责任,或者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公安机关可能不会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另外,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认为是犯罪,公安机关也可能不进行刑事立案。
不过,无论最终是否构成犯罪,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都不可取,建议遇到问题时通过沟通、协商等合理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