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出轨且男方无过错行为,男方在离婚时可要求对女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在分割房产、存款等财产时,男方可依法争取更多份额。
(二)男方作为无过错方,可向女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以弥补精神等方面的损失。
(三)若男方存在教唆、胁迫女方出轨的情形,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