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运营车辆赔偿:若撞车致对方非运营车辆无法使用,责任人要承担对方使用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像乘坐公共交通上下班的费用;若对方选择豪华专车等超出合理范围的交通工具,超出费用无需赔偿。
(二)运营车辆赔偿:若对方驾驶运营车辆,责任人除上述费用外,还需赔偿车辆停运损失。
(三)赔偿数额确定:双方可先协商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可申请相关部门调解,也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