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诈骗四千块,应积极主动将全部赃款归还被害人,展现悔罪态度。
(二)在司法程序中保持良好的认罪态度,配合司法机关工作。
(三)若犯罪情节较轻,可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等从轻处罚的请求,并说明自身积极退赃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在诈骗案件中,积极退赃退赔且认罪态度好可视作悔罪表现,法院会据此在量刑时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