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儿若遇到娘家房子继承问题,首先要确认父母是否留有遗嘱。若有遗嘱且合法有效,就按照遗嘱内容来确定房子归属。
(二)若父母未留遗嘱,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其他子女、父母等)共同继承房子,通常情况下继承份额均等。
(三)如果女儿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和父母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要求多分;若其他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可主张其少分或不分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