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仲裁调解时,若符合法定条件,当事人可申请财产保全。需留意法定条件为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
(二)申请时要向仲裁委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之后仲裁委会将申请提交给人民法院。
(三)申请财产保全要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具体线索,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
(四)若申请有误,申请人要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遭受的损失,所以申请前要谨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